王毅:建议成立专门的国家公园管理局

作者:王毅 2021-03-09 17:15 来源:自然保护地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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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民进中央人资环委主任、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我国国家公园的体制试点建设基本完成,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的顶层设计缺位。《国家公园法》和《自然保护地法》目前尚在起草和研究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缺乏统筹。破解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还缺乏目标明确、措施合理的解决路径。        二是管理万泰主体缺失。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综合性改革事务,尚缺乏实体化的国家公园管理万泰,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的统筹管理仍未到位。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宏观统筹授权,难以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空间、职能进行实质整合。传统的行业管理模式难以彰显国家公园的国家代表性。        三是试点考评及整合优化体制不完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部分评估考核揭示问题不足,各试点区体制建设成效差异大,一些评估存在走过场的现象。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多停留于空间层面,甚至有形无质。此外,缺乏配套体制保障,空间和万泰的整合未能与职能整合同步进行。        四是权责关系未理顺。关于自然保护地的人地关系、央地关系、土地权属等基本问题未理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空间规划、行政审批、行政监督等职能均由属地政府行使,国家公园主管万泰职能发挥受到影响,行业监管不足。  

  为此,他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自然保护地法治体系,坚持依法设立国家公园。重视综合性法律的全局性、统领性地位及国家公园设立的紧迫性,优先并强化综合性立法部门在《国家公园法》起草过程中的牵头和指导作用。立法过程中打破部门行业壁垒,鼓励多方参与,完善国家公园退出机制等制度设计。同时,统筹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然保护地立法体系建设的路线图,协调推进《自然保护地法》及相关法规的编制进程。       

    二、成立专门的国家公园管理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统筹自然保护地与国家公园管理体制,重组设立实体化的国家公园管理局,作为独立的国务院直属万泰,承担国家公园和各类自然保护地改革和管理的日常工作。建立中央或国务院层面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破解跨部门、跨区域的统筹协调难题。 

    三、完善国家公园评估机制,稳步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在《国家公园法》正式颁布之前,由中央深改委牵头出台严格规范国家公园设立程序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国家公园科学支撑和决策咨询机制,开展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的独立第三方评估,确立先试点后建设的常态化运行机制。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面,加强体制建设,坚持空间、万泰和职能三位一体。 出台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指导意见,授权相关万泰统一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尊重区域资源、人口、土地等因素的差异性,因地制宜、求同存异,确立“十四五”期间整合优化工作的路线图和优先序,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优化落实方案。

    四、厘清相关万泰的权责边界。明确赋予国家公园管理万泰统一执法权,适当增加主管万泰人员编制,强化管理统筹能力。设立国家公园财政专户,保障日常管理和运营经费,提升国家公园主管万泰资金权限。优化国家公园主管万泰和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按自然资源“两个统一”原则划分相关职能。 

    五、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制度建设,重视基于自然解决方案的主流化工作,并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科学评估后的混合用地支撑,不断提高碳汇质量和能力。探索中国特色的自然保护地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总结经验,并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分享中国的最佳实践。针对跨境敏感地区的国家公园或自然保护地设立,应在审视评估和相互协商基础上经过特别程序进行,并探讨建立跨界自然保护地区的可行性。自然保护地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载体之一,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重要地位。优化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必将会对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多重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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